對一個寫字的人來說,最想聽到的就是有人說。「妳寫得真好。」

 

即便妳自己知道它並不差,大概有某種水準,但還是會擔心大家看不懂、不喜歡、覺得不怎麼樣,或是亂寫,沒有寫到重點,不然就是,覺得他自己也有本事寫成這樣。

 

寫字當然不困難,對我來說,不過每次下筆時還是謹慎,不打草稿,是因為我有感覺也能夠慢慢的鋪出想要的模樣。

 

我明白那樣的感覺,當有人說喜歡妳的字,肯定妳的時候,開心無與倫比,而且會更有力量往前走。

 

聽到了很多的肯定,還是很開心,尤其是在2008最後一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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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王阿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